核电一期临建场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规模: 本项目为陆丰核电站一期工程临建场地平整工程,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碣石镇西田尾山,总量约200万方的土石方工程,其中约40万方为暂列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 陆丰核电一期指定区域临建场地的平整工作,主要包括表土清理、土方开挖、石方爆破开挖、 开挖后土石方运输至指定位置堆存或回填等 。
计划工期: 7个月 。
详细内容见后续发布的招标文件。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申请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一级资质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财务要求: 申请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具有2016年~2018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 近5 年(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具有1项开挖土石方爆破工程量150 万方及以上施工已完工业绩。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 必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上,有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经验(土石方爆破工程总量150万方及以上)。
(2)技术负责人: 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作年限8年及以上,有类似项目经验(土石方爆破工程总量150万方及以上)。
(3)其他人员要求: 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为0家 。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企业),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最多只能有一家公司(企业)通过资格预审。
(3) 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且子公司不存在本条(2)款情形,多家子公司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最多只能有2家公司通过资格预审。
(4)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开始时间: 2019年10月12日10时00分 ;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18日17时00分 。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QQ:1051008819(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微信: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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