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长德新区文德中学北侧规划路等5条道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995AW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19年长德新区文德中学北侧规划路等5条道路照明工程(招标项目编号:TC1995AW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长德新区文德中学北侧规划路等5条道路照明工程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网络截图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人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但不限于强制性人员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全体人员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6-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6-2018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除外)。
3.7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技术以及专业特点,编制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10月17日09时00分00秒---2019年10月23日16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7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07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区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11楼1117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19年长德新区文德中学北侧规划路等5条道路照明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TC1995AW9 一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9年长德新区文德中学北侧规划路等5条道路照明工程 已由长新发改字 {2011}12号、长新发改字{2018}164号、长新发改叁{2019}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 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019年长德新区文德中学北侧规划路等5条道路照明工程 ; 2.2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长德新区文德中学北侧规划路等5条道路照明工程; 2.3 计划工期:自2019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5月30日止;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5 计划投资:1,429,354元。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并 在 “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网络截图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 项目经理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无在建工程 。 3.3 投标人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但不限于强制性人员标准要求 :技术负责人 1人,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全体 人员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6-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6-2018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除外 ) 。 3.7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技术以及专业特点,编制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 2015〕50号文件、 吉建管 〔 2016 〕 30 号文件、 吉建管〔 2018〕12号文件 、 吉建管 [2019]11号 文件 )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 .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 9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 9 年 10 月 23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每日上午 0 9时至下午16时整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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