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销售分公司仓储物流管理系统(智慧销售物流平台)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无
2.2招标范围:
在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实现货物跟踪监测、库存监控、货权转移电子化传递,满足最后一公里配送要求,促进发运管理达到“安全调运、精准调运、经济调运”及仓储管理达到“规范运作、安全操作、合理储存”的目标,实现油化产品运销综合效益最大化;将销售公司中现有的销售、财务数据与市场信息进行有效的整合,快速准确的提供报表并提出决策依据,帮助销售公司做出明智的业务经营决策。
实施的范围及功能模块主要包括计划管理模块、订单管理模块、运输管理模块、运输追踪模块、仓储管理模块、交付APP微信模块、回单管理模块、费用管理模块、系统基础功能模块、智慧中心模块、系统接口开发、数据初始化、系统安装部署(含数据库的安装及调试)。各个模块的具体要求详见第Ⅱ部份技术规格。
同时,支持并发用户数500个(各模块的并发用户数的具体分配在实施时再确定)。
项目实施周期:11个月。其中,8个月用于开发,3个月用于支持。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仓储物流管理系统或智慧销售物流平台相关系统著作权。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软件部分100万以上(含100万)的仓储物流系统或智慧销售物流平台案例业绩;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五年内(2014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存在相互参股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10月18日 09时00分至2019年10月24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