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合同编号:2021-DTH-SB/XL-[2019]第8号(总31号)
2061-ZX-SB/XL-[2019]第1号(总5号)
招 标
1.1.2实施单位简况
(1)加定水电站:位于青海大通河下游互助县和甘肃天祝县交界处河段上,安装有2台轴流定桨式水轮发电机组和1台轴流转桨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2MW。
(2)东旭二级水电站:位于青海省门源县珠固乡境内的大通河上,安装有2台4MW轴流转桨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8MW。
(3)卡索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境内的大通河干流上,安装有3台单机容量5 MW轴流定桨式机组,总装机容量15MW。
(4)金沙峡水电站:位于大通河下游的甘青交界处扎龙口至羊脖子湾河段,安装4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电站总装机容量70MW(3×20MW+10MW)。
1.2.1招标范围
(1)加定水电站安全目视化管理项目;
(2)东旭二级水电站安全目视化管理项目;
(3)卡索峡水电站安全目视化管理项目;
(4)金沙峡水电站安全目视化管理项目;
1.2.2主要工作内容
上述四座电站厂房环氧树脂固化剂地坪实施,发电机层、水轮机层原有漆面打磨、垃圾清运、地面平整、采用固化剂地坪处理。排水廊道地面标识划线部分进行地面打磨、修复、刷漆;枢纽及厂区区域现场安全警示线(安全警戒线、禁止阻塞线、防止碰头线、撞警示线、地面定置线、地面安全通道线、接地装置警示线)划线;现场供、排水,油管路刷漆、名称标识和箭头指向标示完善;孔洞盖板、栏杆、仪表、接地线等设备标志标识线涂刷粘贴;厂区及办公区域管理标志牌、展板,安全标识牌制作安装,各设备标识牌定制安装等工作。
1.2.3.1质保期为一年,维修24小时响应。
1.2.3.2质保期内,根据招标方要求(适用于本次招标范围内涉及实施项目损坏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投标方免费重新安装及整改。
1.2.3.3本次招标投标方须以电站为单位进行工程实施。
1.2.4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4.1项目实施
1.2.4.2项目工期:
项目总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项下所有工作,具备初步验收条件。因发包方各站厂房受机组检修安排等因素的影响,各站目视化管理项目实施存在不连续的可能,如发生以上原因停工则工期顺延,但总工期不变。
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 、青海大通河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企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投标人近五年独自承担过与本招标工程相同类似的至少两个合同业绩(附合同及用户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近5年内,担任过2个及以上同类或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1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7日
1.8.2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10月23日 17:30时截止
1.8.3发售时间:2019年10月18日~2019年10月24日 8:30~11:30,14:30~17:30
1.8.4发售
各投标人于2019年10月25日9:30时在中型公司生产调度楼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1.东旭二级、卡索峡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