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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基建类项目监理框架项目_招标公告

   日期:2019-10-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本招标项目为2020-2021年基建类项目监理框架采购,(招标编号:TC199D9A/V),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1.1.1本次采购基建类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各类用房的装修、翻修整改、维修改造、小型土建项目、消防、空调、智能化、外市电引入、变配电设备安装、油机降噪安装、配套设备拆除移装等。

1.1.2监理费标准=单项工程施工合同价款或施工费订单金额*投标人报价监理费率(备用金部分不计取监理费),单个项目监理费低于3300元的,按3300元/项目计取监理费,包干不下浮。

1.2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工程预估投资金额(万元)

监理费率限价

预估含税总价(万元)

2020-2021年基建类项目监理框架

不报建项目

4000

3.3%

132

报建项目

3000

3.3%

99

总计

231

1.3服务

1.4合同有效期:2020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如果未到期限,合同额度已满,则该合同终止。如果期限到了,则该合同终止。

1.5合同说明:不报建项目类签订框架+订单合同,报建项目类签订框架+分签合同。

1.6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监理费限价3.3%(即最高监理费率限价,投标人投标监理费率报价高于最高监理费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报建项目、不报建项目的监理费率分项报价。

标段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
标1包1省本部及省会基建监理2.0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扫描件。)

2.2企业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3业绩要求:提供至少1份2016年1月1日至本次项目发布首次公告为止投标人签订的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该合同内容须包含建筑工程监理或电力工程监理,单份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55万元。

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A、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明细页、有合同主体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 B、提供与上述合同对应的任一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C、统计合同金额以合同上注明的含税总金额为准;若合同未注明含税总金额的,以该合同对应的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订单内容与合同内容一致);若该合同即无含税总金额也无订单,以合同主体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项目证明材料为准(此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执行内容须与合同内容一致,且有执行含税总金额)。

D、对于合同含税总金额的说明:若合同总金额未价税分离,则视为合同含税总金额;若合同总金额仅为不含税金额,则以提供的发票上的税率核算含税总金额。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4外地监理企业投标:重庆市市外监理企业按照渝建发【2016】36号文规定,2016年5月1日起,重庆市外监理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若市外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重庆市市外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及在渝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扫描件(拟派本项目人员须是已备案人员);若市外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或新入渝的市外企业,提供本单位及项目所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已纳入重庆市城乡建委“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且入渝信息有效的截图(截图的内容至少应包含网页的表头及主要信息)。

2.5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驻本

1.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行政主管部门官网上查询截屏并提供查询方法,社保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出具证明材料或查询内容需显示投标人名称,以及缴纳社保期限涵盖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内任意连续2个月。

如提供的人员社保为第三方公司代缴,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加盖双方公章的有效代缴协议及代缴人员名单。

2.6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派驻一名座席监理人员驻点办公(办公地点由招标人指定),协助处理相关事务。提供承诺函。

2.7 信誉良好声明函:投标人存在信誉良好声明函中规定的禁止情形的投标将被否决。

2.8企业关联情况说明书: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标书售卖时间为 2019年10月23日18时00分至2019年10月29日18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iit.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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