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
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相关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已导致企业无法正常履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存在因负面行为导致在禁止合作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