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0211-DJG-FY(2019)第44号(总334号)
委 托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 污水处理站卸泥间污泥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述: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 污水处理站将全厂收集的含酸废水采用石灰乳中和、絮凝沉淀和砂滤的组合处理工艺,最后形成含有硅酸钙、二氧化硅、氟化钙的污泥,暂存在卸泥间内。污水处理站在处理生产废水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污泥,年产生量约20000吨。
1.1.2交通条件:西宁项目位于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西宁市城东区杨沟湾村西侧、昆仑东路东端北侧,交通十分便利。
1.1.3其他条件:
污水处理站厂房条件:压滤机厂房为二层结构,二楼布置三台300平方米(压滤面积)压滤机,压滤机采取间歇卸泥方式,每台压滤机每天卸泥4-6次,每次卸泥量约4立方米/台•次。一楼为卸泥间,压滤机污泥泄放至一楼卸泥间。卸泥间空间为12000(长)*14500(宽)*4040(高),车辆通过通道设置有圈闸门,卷闸门尺寸为4200(宽)*3350(高)。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列内容:
对污水处理站处理产生的污泥(含有硅酸钙、二氧化硅、氟化钙的污泥,含水率≤6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防治法》的要求进行运输、处置。
1.2.2主要工作内容
1.2.2.1对污水处理站处理产生的污泥(含有硅酸钙、二氧化硅、氟化钙的污泥,含水率≤65%)进行的运输、处置。
1.2.2.2现场必须留有一台装载机,必须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污泥清运工作必须做到随时清理。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
1.2.3.2项目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3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工业垃圾清运或回收利用处置的企业。
投标人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若投标人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可对该项目运输部分进行分包(其余工作均不得分包),分包单位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3年内具有1家及以上工业垃圾清运相关的服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4日
1.7.2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10月30日 17:30时截止
1.7.3发售时间: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0月31日 8:30~11:30,14:30~17:30
1.7.4发售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9年11月18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件(副本)、本人身份证原件。
1.10.3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