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网终端网络接入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
项目编号:0835-190ZK2400831 项目
项目
采购单位 采购
江门市江海区勤政路3号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数量 完工期 最高限价 工作网终端网络接入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建设 1批 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人民币482,500.00元 注:1、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相关证明材料,如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等)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以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2,500元(人民币) 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2:“南方招标与采购网交易平台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投标人注册工作。③供应商应密切关注相关 和 网站上发布的更正(澄清)公告。④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