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城乡供水工程(一期)隆德县城—好水段连通工程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隆德县城乡供水工程(一期)隆德县城—好水段连通工程已由
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隆发改审[2019]272 号批准立项,
2.2建设
2.3项目概况: 设计引水流量0.076立方米每秒,75%保证率年引水76.47万立方米,95%保证率年引水19.91万立方米。工程等级为Ⅳ等,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工程建筑物为5级。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2g。
(1)铺设引水管道16公里,其中管径DN400毫米球墨铸铁管14.37公里,建定向钻穿越拖管工程1处,位于管道桩号0+953~12+520段,选用管径DN426毫米、壁厚10毫米钢管1.58公里,DN350毫米球铁管0.05公里。
(2)新建各类阀井20座,穿沟防冲墙11处总长238米,过沟涵洞2座,穿路建筑物17座,管道出水口1座,穿渠建筑物2座,沿管道平均每50米设管线桩1座。
(3)新建管道永久巡护道路5.48公里,砂砾石路面宽3米。
(4)安装自动化监测系统1套。
2.4招标范围:提供上述项目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以及技 施设计和施工现场服务等。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进宁企业为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职称,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满足本工程的财务能力,信誉良好,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建(招)发【2017】9号文规定,凡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有失信行为被执行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4投标人应提交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6日8时00分至2019年11月1日18时00分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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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nxggzy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