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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县生猪种质资源场改扩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日期:2019-10-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湖南省湘潭县生猪种质资源场改扩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TGHZB[2019]0005号

项目编号:XTJS20190023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湘潭县生猪种质资源场改扩建项目已由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潭政发改招〔2019〕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潭新湘农生态科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和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规    模:本项目主要针对湘潭市砂子岭猪资源场和湘潭市宝塔砂子岭猪培育场进行改造升级,湘潭市砂子岭猪资源场建设地点位于湘潭县易俗河镇白云村;湘潭市宝塔砂子岭猪培育场建设地点位于湘潭县易俗河镇宝塔村。建设内容为改扩建各类猪舍以及配套附属设施8489.16平方米,新建生物坑2个;改扩建污水处理设施1套;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包括改建3米宽道路300米,扩建室外排污主管1000米、围墙1470米、保护区标示3个、值班室1个。项目总投资约1441.15万元。

2.4 工期要求: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完成后15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其中阶段性进度要求如下:

2.4.1 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完成后30日历天内,总承包单位负责提交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图并完成相关批复手续;

2.4.2 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完成后15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2.5 质量要求:

2.5.1设计:设计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

2.5.2采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采购质量需符合最新有关标准、规范及发包人的要求且满足设计需要;

2.5.3施工: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建筑工程施工相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进行保修。文件未注明的项目保修期在合同内另行约定。

2.7 招标范围:

2.7.1设计范围: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各个专业所有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单体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施工图设计等涉及的所有专业专项工程设计)等内容。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设计编制深度,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2.7.2采购范围:包括初步设计范围内材料设备采购,如发包人对设备材料的品牌、参数或提供方式有要求,在施工图预算编制时提出。

2.7.3施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单体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内容、室外配套工程等所有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1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行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3 项目总负责人由项目施工负责人担任。

3.4 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3.5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员。

3.6 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7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要求符合湘建建〔2015〕57号《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8.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3.8.2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1 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

3.10.2 投标人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3.10.3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形式:采取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

5.3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3.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 /zlxz/3480.jhtml)。

5.3.2各

5.4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4.1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法人及分支机构。专业担保公司是指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担保机构。银行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5.4.2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5.5投标保证金递交或出具银行保函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6联合体投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1月6日17时00分止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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