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
湖南省茶陵至常宁高速公路安仁支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专项报告)编制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该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的修改或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的效力。投标人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款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 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 7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标准第2.2.2(4)款中业绩部分“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21分;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业绩加1分,最多加4分。”修改为“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20分;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业绩加1.25分,最多加5分。”
如对以上补遗公告有异议,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