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古岳峰镇等两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一九年)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渌口区古岳峰镇等两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一九年)已由株洲市农业农村局株农函【2019】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项目区以农田水利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为主,土壤改良2.36万亩;灌溉与排水:改造骨干山平塘40座、整修小型河坝2座、重建小型机台整修1座、衬砌灌渠13条总长6785m、排渠12条总长15517m、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00亩;整修田间道路9条总长8486.2m;科技推广措施建设安装太阳能频振杀虫灯350盏等。
2.4 工期要求:工期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划分为八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与(第一标段—第八标段)”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标段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标段:4918333元;第二标段:5267824元;第三标段:3649343元;第四标段:3900361元;第五标段:3685475元;第六标段:5507745元;第七标段:4590157元、第八标段:584036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规定,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文件中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同一人,且从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禁止围标、串标和买卖投标人资格等违规行为,禁止违法分包、转包。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伍 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9年 10 月 31 日至2019年 11 月 20 日10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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