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河北沧州沧海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海鲜一条街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海鲜一条街工程位于沧州市渤海新区东南部,项目地块西临城市主干道宣惠北路,西南侧为海防大桥,东侧为宣惠河。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98077m2,(447亩),用地范围内场地基本平整,周围没有产生噪音、废气、废水等有害物质的污染源,整体商业业态主要为餐饮,建成后将以精致的景观提高沿线的商业界面价值。 根据初步设计本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总量为58960m³。 2、招标范围:商品混凝土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见下表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m³) | 备注 |
1 | 商品砼 | C15 | 3000 | |
2 | 商品砼 | C20 | 3200 | |
3 | 商品砼 | C25 | 710 | |
4 | 商品砼 | C30 | 41800 | |
5 | 商品砼 | C35 | 300 | |
6 | 商品砼 | C40 | 9850 | |
7 | 商品砼 | C45 | 100 | |
合计 | 5896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混凝土搅拌站建站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建站审批、环评审批、土地使用审批等)齐全,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与本次招标相同规格型号的样品及其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且要获得生产厂家针对本标的唯一授权。 1.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相近标的物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1授权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 1.2资质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通过招标单位审核并已支付招标文件费的,请于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10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为中文,发售价格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招标人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参与投标的单位请将标书款电汇至以下帐户: 户名: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长岭支行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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