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株洲市公共自行车系统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19]14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1.5交货时间与安装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验收。
1.6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1.7服务及保修:质保期1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于2019年 11 月 6 日至2019年 11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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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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