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
2.2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部门出具: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3 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在本企业注册,以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
2.5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2.6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8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