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31号、3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脱硫、脱硝标段) |
广安公司31号、3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脱硫、脱硝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
8545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号、3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脱硫、脱硝标段)】
1.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
2.资质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投标人项目经理要求: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和安全B证,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4.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16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业绩要求:近5年(2014年~至今)有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含脱硫双塔双循环超低排放改造、脱硝超低排放改造的业绩)业绩不低于4台机组,提供协议(或合同)的封面、主要内容页、签字页及相关改造后达到改造目的的竣工报告或168试运行报告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得在集团留有不良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11-06 15:30到2019-11-12 18: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11-06 15:30到2019-11-12 18:00。
备注:如未按本公告要求成功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导致未成功购买招标文件不能参与投标的我们概不负责!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