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桂阳县舂陵江镇等8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一九年)已由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桂政发改[2019]62号文件批准建设,经桂招备[2019]29 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标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前期已参加郴州市桂阳县舂陵江镇等8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一九年)其他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不论中标与否)不能再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做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五标段:10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五标段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17:00分之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8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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