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灰山港镇源嘉桥石煤矿岩上、石门关、石家冲采区污染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桃发改行审[2019]234号文件核准批复,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总治理面积为191382㎡。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照1个标段进行招标。
3.招标范围
(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4.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2.1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原件或省级以上环保主管部门验收文件),具体要求: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重金属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附相关官网查询中标结果并截图)
4.3
4.4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且无在建工程;
4.5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关键岗位人员购买社保以社保主管部门依法出具证明且显示正常缴费为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如下:共5人,其中
4.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网银转账或银行保函,除银行保函外其他形式缴纳保证金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账号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账号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6.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12月6日上午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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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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