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新城项目B01-1、B01-2北区、B05地块园林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90WC11
1. 招标条件
兴隆新城项目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承德中冶名隆房地产开发 建设地点为 兴隆县城南区,国道G112路和柳河以南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兴隆新城项目B01-1、B01-2北区、B05地块园林绿化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
2. 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分包工程
2.2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兴隆新城B01-1/B01-2北区/B05地块园林绿化工程,其中B05地块25栋洋房,B01-1、B01-2北区地块共计27栋高层,以及周边配套商业和活动中心。B05地块景观面积约为35980平方米(不含水源保护区),B01-1景观面积 37610平方米,B01-2北区景观面积41640平方米,共计 188820 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5748万 2.3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兴隆县城南区,国道G112路和柳河以南 2.4 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70 日历天 2.5 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 / 2.6 招标范围: 本分包工程分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 工程图纸范围内容、设计变更、甲方下发的工程指令、合同约定内容及补充追加工作内容。完成项目景观工程及后期养护等全部内容,同时包括与本工程其他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等,并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具体施工范围及做法以最终版施工图纸为准,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并具有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整体工程的 \ 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分包工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9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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