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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南支流治理工程勘察(测)设计-设计标招标公告

   日期:2019-11-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1.招标条件
      惠民县南支流治理工程勘察(测)设计现委托 山东颐隆招标 对该项目设计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惠民县南支流治理工程,上游0+000-10+830段清淤治理,治理长度10.83km;改建配套建筑物18座。本次招标范围为以上工程建设内容的勘察(测)设计,共1个标段
惠民县南支流治理工程勘察(测)设计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设计标: 惠民县南支流治理工程勘察(测)设计
标段内容:
    惠民县南支流治理工程勘察(测)设计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资质要求具有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同类工程设计业绩,近三年内无合同纠纷、质量事故等不良记录。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3 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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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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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60.208.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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