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岑溪市糯垌镇综合服务站建设改造工程已由岑财投审【2019】285号批准建设,采购人 为岑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计划补助30万,不足部分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采购编号:CXZC2019-C2-01453-HCZB
主要建设内容:办公楼部分拆除工程,门窗工程以及楼地面装饰工程等。
采购上限控制价:叁拾捌万肆仟玖佰肆拾肆元肆角捌分
要求工期:120日历天
采购范围:按发标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项目不接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在岑溪市 五楼 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19年 12月 6 日 9 时30 分,地点为岑溪市 五楼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后按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申请支付,合同外 ;待工程验收合格,结算经财审报政府审核后同时工程竣工备案结束移交接收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 ,保修期满一年将保修金 返还承包人 ,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致使发包人受损的,发包人无须返还工程质量保修金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 ,所有工程款项先申请审批再开具正式发票经审批后转账支付。
8.
9. 交易服务单位
岑溪市
0774-8220129、0774-82298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