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讯
- 招标会员区
- 项目
- 中标
- 行情
- 华能
- 大唐
- 华电
- 国电
- 国家电投
- 国家能源
- 招商
- 询价
- 招标代理
【物资类】中国电建市政公司霍山生态新城路网工程PPP项目部水泥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3010/020-19448
一、招标条件
受霍山生态新城路网工程PPP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 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霍山生态新城路网工程PPP项目霍山县大河厂至高桥湾至黑石渡公路工程水稳工程生产用水泥,采购物资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项目概况:霍山县大河厂至高桥湾至黑石渡公路工程位于霍山县,全长17.386公里,按双向四车道、六车道的一级公路兼顾城市主干道功能的标准建设,路基宽32米、40米、24.5米,行车道路面宽28.5米、23米、21米。主要包括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隧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部分城市综合管网工程(给排水),征地和拆迁等。
2、招标范围:水稳工程拌合站生产用水泥。
3、采购数量
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19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border:none'>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散装水泥
|
普通硅酸盐PO42.5
|
24500.00
|
|
2
|
袋装水泥
|
普通硅酸盐PO42.5
|
500.00
|
|
3
|
合计
|
|
25000.00
|
|
备注: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致使某种材料取消或材料实际供货与招标规格、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
供货周期为本工程水稳站建设完成并生产之日起(预计2019年12月份投产)至水稳等相关工程施工结束,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5、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高桥湾科技园霍山县大河厂至高桥湾至黑石渡公路工程水稳拌合站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1)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招标文件以及JTGT F20-2015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中普通硅酸盐水泥要求:
(2)所投标品牌的水泥年综合生产能力应在3亿吨及以上,且必须是国内一线及以上品牌且为原厂生产(不存在贴牌、代加工现象),满足优等品质量标准。
技术指标如下:
(1)所用水泥初凝应大于3h,终凝时间较长的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
(2)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与生产日期,其它品质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8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品牌的水泥年综合生产能力应在3亿吨及以上。具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9日10:00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bid.powerc
扫一扫快速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