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审批,项目资金为 采购人自筹;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市市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14万/年;
范围:(1)采购内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市 龙岗区、坪山区部分网点及滨海营业所保安服务。招标完成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市 与中标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年度合同,预算金额414万元/年,合同期为两年;(2)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选取1家中标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 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 具备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通过深圳市公-安机关安保服务备案)。
4) 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1个保安服务项目业绩(业绩时间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①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关键页(封面页、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如有)、签字盖章页)、采购订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要求单个单项合同或同一框架下的采购订单累计金额100万元或以上)。
5) 保安队伍规模:投标人现有在岗保安员规模数量,要求保安队伍至少500人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