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饶镇赤坑村、群力村、上寨村、新寮村、新陂村沿福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联饶镇赤坑村、群力村、上寨村、新寮村、新陂村沿福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工程由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发改【2019 】152号文件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资金为省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镇自筹解决。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建设内容为村容村貌、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等。其中主要建设内容的规模包括: 池塘13000㎡、2333m,外立面修缮11800㎡,房前屋后绿化美化10500㎡、道路绿化美化1490株,垃圾收集点180㎡,垃圾分类亭30个、垃圾箱230个,污水管网3350m,排水管网3320m,供水管网7300m、供水建设工程2座,农村道路建设14979㎡、570m,巷道硬化10175㎡,停车场2000㎡,公共厕所300㎡,公共服务设施36875㎡。 >本项目招标最高控制暂定价:3734.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 3670万元,勘察费5万元,设计费59.49万元。 >2.3总承包服务期:700日历天。其中勘察20 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6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 初步设计已完成)、施工总承包。 >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2)勘察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b.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 >c.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 >(3)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c.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d.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e.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施工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①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拟担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③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最多由3 家单位组成。 >3.2 拟投入项目勘察架构的主要人员要求:勘察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3 拟投入项目设计架构的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4 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的施工负责人为本单位职工且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 自2016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3.7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2018 )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 >3.8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还应在 办理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 站( )服务指南栏目。 >4. 公告发布、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9年11 月27日00时00 分至2019年12月2 日23时59分。 >2.2 网上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年11 月27日 >2.3 网上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9年12 月2日 >2.4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09:30-11:30 ,下午:14:00—16:00 >注:(1)本项目实行 上登记,不接受现场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息登记及 >(2)本项目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接受登记,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 日,并从发布招标公告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如正式投标人采用现金汇(转)形式的,应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汇入以下银行账号(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递交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原件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 >收款 >银行
附件:
招标公告(上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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