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神木、府谷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联系人: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经办
联系人:李亚容、赵维、卢韶华
项目概况: 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神木、府谷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分1-4共4个标段。
项目用途: 1标段:采购预算:1290000元,采购内容:泡沫水罐消防车1辆; 2标段:采购预算:1300000元,采购内容: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 3标段:采购预算:270000元,采购内容:平板清障车1辆; 4标段:采购预算:750000元,采购内容:通信保障车1辆。
采购预算: 361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4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要求生产厂家直接投标。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19-11-27 09:00:00至2019-12-06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2-20 09:30:00
2、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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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