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路、三叉港路、兴港路、华港路道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兴路、三叉港路、兴港路、华港路道路照明工程已由岳港发改[2017]2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
2、建设
4、工期要求:4个月
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合格工程
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7、招标范围:华兴路、三叉港路、兴港路、华港路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4.提供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单位近6个月(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缴纳社保的证明(含查询网址和查询账号、密码);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证件如经现场监督人员查验发现假证、克隆证等情况,将作以下处理:①没收该企业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②上报省厅记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③限制该企业一定期限内在岳招投标活动;
5.类似项目入围业绩: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上建设方签字的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以上(含)的照明或亮化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入围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6.投标人员及本单位在职人员,无投标挂靠行为;
7.投标人无投标挂靠行为;
8.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格式承诺近一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5日上午12:00 时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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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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