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房金宸府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房金宸府项目已由郴州市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苏项证【2019】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资金。 规划净用地面积为 55741.40 平方米(合 83.61 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 13.94万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商住比 5:95,容积率为 2.5,限高 80 米,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
2.4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建安投资约6亿元;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资金。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中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筑工程、结构工程、人防工程、土方及基坑支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地坪漆及地下室标线工程、铝合金门窗及栏杆百叶工程、安装工程(包括强电、弱电、高低压配电、给排水、供水、消防、暖通、空调、电梯安装、智能化系统等)、室外附属工程、园林景观(含亮化工程)、道路工程、配套设施工程、基础设施工程、有线电视工程、天然气工程、附属市政工程等。上述工程范围的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以及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7监理服务期:从工程建设的设计阶段至施工准备阶段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工程结算)及缺陷责任期,并提交完整的工程备案资料。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为:887日历天。
2.8投标报价上限值:采用按每平方米单价的方式报价,上限值为18.5元/㎡,下限值为17.1元/㎡,暂定总建筑面积为18万平方米,最终结算面积按建筑规划核面面积(建筑面积复核表)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合理报价范围的为无效投标报价,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备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3.2 企业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3
3.4拟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至少总监1人、专监1人和监理员2人,拟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湖南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5 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连续6个月(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规定,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投标承诺。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2月 2日起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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