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岭核电厂1-2号机组LOT6制氯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N-201912030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拟建设两台华龙一号型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称为太平岭项目(华龙一号)1、2号机组,厂址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境内的红海湾西北岸。电站的设计运行寿期为60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两台百万千瓦级的压水堆核电机组的制氯站,包括设备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文件和服务。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2021年 12 月 31 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应符合国家产品生产许可制度,且处于有效期内。
- 资质要求:
无。
- 财务要求:
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大于人民币200万元。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 业绩要求:
近5年内(自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投标人具有一项为国内电厂电解海水制氯项目供货业绩(包括合同履行期间)。
- 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倒算)无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2)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投标人应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划分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标准为准)记录。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1)项目经理: 无
(2)技术负责人: 无
(3)其他人员要求: 无
-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4)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19年12月03日 09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 09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缴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