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宁武50MWp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本工程厂址利用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南侧15km左右的海梁上村的未利用地及荒地等土地资源,建设装机容量50MW光伏发电项目。
拟建场地地形坡度相对较缓,高差相对不大,平均海拔1800米左右。
主要以山地为主,下部为岩石,岩石上有10-30cm的土层。土层上有植被,现场植被主要以杂草为主,且植被高度较低。现场坡度相对较缓。现场坡度范围在0-70度,山坡朝向主要以南坡和东南、西南坡为主。拟在光伏场区内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电压等级选择为220/35kV,拟以一回220kV线路接至系统凤凰220kV变电站的220kV母线侧。
宁武50MWp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内容包括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到的工程征地、租地及补偿 、按规定时间办理合法合规手续 ;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勘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所有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所有验收工作;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送出工程及对端改造。
本招标工程由升压站基础、组件支架基础施工作为工程起点至实现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240小时试运行 、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同时也包括生产准备所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标识标牌、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围栏采购及施工、场地移交后的所有协调等工作,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计划2019年12月30日开工,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全部并网发电。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但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全部并网发电目标不变。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除外)。
2. 资质要求: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电力行业 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 财务要求: /
4. 同类工程经验 要求:
施工业绩要求: /
5. 信誉要求: /
6.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企业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在注册有效期内,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设计负责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