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能源黄白茨煤矿运煤路两侧环境整治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甲级)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同时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施工甲级)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C.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D.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具备下述1项即可:水工环地质、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岩土勘察、地质矿产)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具备下述1项即可:水工环地质、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岩土勘察、地质矿产);
安全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具备下述1项即可:水工环地质、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岩土勘察、地质矿产)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及以上);上述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员工,须提供企业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截止2019年11月须至少缴满1年以上),提供企业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或附网上查询页面(或其他查询方式);
E、投标人须具备三年内已完成的(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或矿山生态环境修复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按照“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项目概况:乌海能源黄白茨煤矿运煤路两侧环境整治工程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对黄白茨煤矿4.7公里运煤路两侧环境分类别治理,分三个层次进行整形、覆土、绿化处理。对可整形协调统一处进行整形协调,对可覆土绿化处进行种植土覆盖,对可绿化区域进行草籽播洒或植被种植。对局部排土场、渣堆进行边坡削坡放坡,对矿区门口处区域进行覆土、生态恢复和喷灌管护工程,对较远区域进行基础行洒水养护,基本达到矿区地质环境的恢复,使之与周边的环境相适应。
2.3 项目建设地点: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黄白茨煤矿。
2.4 工期:合同签订后21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01月03日,计划完工时间:2020年08月03日。
2.5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12月05日 09时00分至2019年12月12日 17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