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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旧城棚户区改造安置区连接道路(白云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9-12-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河东旧城棚户区改造安置区连接道路(白云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东旧城棚户区改造安置区连接道路(白云路)工程已由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梧发改投资[2019]239号文批准建设,投资项目代码:2019-450400-48-01-027657,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强弱电、海绵城市等工程。工程建设规模如下:(1)破现状道路砼路面3715.63㎡。(2)破除人行道1101.45㎡。(3)现状路灯位置调整20盏。(4)拆除路缘石520.43m。(5)新建砼路面4449.47㎡。(6)新建人行道1523.19㎡。(7)新建路缘石526.71㎡。(8)交通工程0.28 km。(9)软基处理4795.72m³。(10)种植乔木74棵。(11)强电工程0.28km。(12)弱电工程0.28km。(13)新建id300HDPE225m。(14)新建d600排水管187m。(15)新建DN600给水管149m。(16)修复盖板渠900x1100 76m。(17)旧管线拆除及临时管线工程1项。(18)海绵城市建设设计 1项。

合同估算价:644.98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中标通知书落款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20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1月至20205

2.2招标范围:在本项目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依据方案设计进行本项目各工程建设内容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具体发包内容包括道路工程 、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强弱电工程、海绵城市工程以及红线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地上地下管线迁移等工程内容及满足规划设计条件的所有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方案设计》。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71000分,地点为梧州市 (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核验或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7.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

7.2进度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设计费支付方式:承包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完成并通过管理部门备案后, 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中标价的10%,承包人施工图设计工作完成并通过管理部门备案后, 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中标价的50%;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至实际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经梧州市财政评审审核确认后支付余下款项(不计利息)。

2)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按月支付。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送审预算综合单价的60%支付;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实际合同综合单价的80%支付。合同结算价经梧州市财政评审确认后支付到本项目结算总价的97%,余3%作为缺陷责任保修金。缺陷责任期(12个月)(按国家有关规定)满并移交相关接管部门后付清(不计利息)。

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如为本市以外的承包人,还须提供加盖有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并注明增值税发票和交款书号码的《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执行梧政办法【2016163号文。如因执行梧政办法【2016163号文导致实际合同价确认后,本项目不再采用简易计税法,承包人如需补缴的税款,发包人不予补偿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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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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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wz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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