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7#综合楼拆除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7#综合楼拆除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7#综合楼拆除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梧发改社会【2019】13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建设资金为申请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拆除、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一栋地上四层高的综合楼,建筑占地面积为689.08㎡,总建筑面积为2252.65㎡。配套建设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消防安全系统、配电及动力照明系统、监控系统、通讯和计算机系统、避雷系统、通风空调系统、拆除工程、室外排污、夜景亮化工程、电梯购置及安装工程等。 项目投资估算148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为630.74万元,占总投资的42.56%;安装工程投资为525.30万元,占总投资的35.45%;设备购置费用为30万元,占总投资的2.0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85.85万元,占总投资的12.54%;预备费为110.11万元,占总投资的7.43%。具体详见投资估算表。 最高投标限价为1250.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86.04万元(含工程保险费4.74万元)、工程其他费用(勘察费7.12万元、设计费44.85万元、施工图预算编制费4.48万元、竣工图编制费3.59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510天(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进行拆除、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内容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勘察部分包括详细勘察;设计部分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施工部分包括按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采购部分包括本项目所有的设备及材料采购;拆除部分包括现有建筑及建筑北侧加速机房相邻面的窗拆除,并用轻质墙添堵等。 2.3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和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各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
3.2.2 项目设计负责
3.2.3 项目经理: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本次招标取消投标报名手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自行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10日9时30分整,地点为梧州市 (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即新梧州高中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件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系统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中标价的20%。 进度款支付方式: 勘察设计费:承包人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完成并通过管理部门备案后,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发包人向设计单位支付勘察设计费中标价的60%,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发包人向设计单位支付勘察设计费至实际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经财政或审计部门评审审核确认后支付余下款项。 采购货物款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按月支付。实际工程造价确认前,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送审预算综合单价的80%支付,进度款累计不能超过中标价的85%。实际工程造价确定之后,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实际合同综合单价的85%支付,进度款累计不能超过合同价的85%。合同结算价经财政部门评审确认后支付到本项且结算总价的97%,余3%作为缺陷责任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满并移交相关接管部门后付清。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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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wzggz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