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浙江公司2019-2020年分建设备工程施工增补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33DHD2019609ZX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对中国电信浙江公司2019-2020年分建设备工程施工增补采购所需的工程施工服务(含新建、扩建、改建、拆除、大修、代建、维护、维修等)进行采购。
招标内容主要包括自框架合同生效至2020年6月底,中国电信浙江公司及所辖各级单位在①杭州:下城、江干、滨江、萧山、富阳、临安;②宁波:奉化、江北、高新所发包的包含分建的传输设备、数据网、业务网、核心网(移动、固网)、IT及相应配套工程的施工服务,完成设计文件所列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全部工作内容(含保修期)及维护工作。
(2)本采购项目估算为:950万元(含税)。
(3)框架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合同生效至2020年6月底。
注:若框架合同有效期满,但采购规模未达到本次施工费预估规模,经招标人与中标双方协商延长本框架合同有效期。
(4)项目建设
(5)工期要求:根据实际订单的约定时间。
(6)工程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7)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1.2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金额指该实施地域的预估金额。
1.4 (1)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时,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1名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数量1家,中标份额为100%,中标实施区域为:①杭州:下城、江干、滨江、萧山、富阳、临安;②宁波:奉化、江北、高新。
(2)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本次招标失败,重新招标。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施工折扣的最高限价为100%,投标人施工折扣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若换证请提供被换证书和网站截图)。
2.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6拟投入本项目的
注1:须提供
注2:参与本次增补招标项目的供应商,若为前期采购的中国电信浙江公司2018-2020年分建设备工程施工项目其他区域的中标人,则
2.7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主管部门核发)要求: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不少于1人;
2) 企业项目经理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少于1人;
3) 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不少于1人。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等。
2.8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或框架协议订单下发日期为准),须在国内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施工合同累计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合同证明材料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a: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b:提供框架关键页复印件,及相应的订单(委托书)或业主出具的合同结算书或发票。
2.9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开标当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被暂停或取消2019年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10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有拖欠民工工资、存在因违规用工导致群体事件等不良记录情况的。
(注:投标人须针对上述不得存在事项进行承诺。)
2.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 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 年 12 月 24日 08 时 30 分至 2019 年 12月 30 日 17 时 30 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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