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宁县石门乡女姑小河河道治理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毕节市水务局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毕水建(2019)5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建设管理股,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河道综合治理长度共1.146km,河道清淤长度为1.146km。左、右岸新建防洪堤共2.164km(其中主河道1.928km,支流0.118km)。
2.4 建设工期:7个月;
2.5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41万元。
2.6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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