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铁塔股份 浙江省 杭州地铁7号线一期蓄电池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JZT-2020-0133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杭州地铁7号线一期包含吴山广场站到江东二路站的24座站台站厅,线路长度47.48公里。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杭州地铁7号线一期蓄电池采购,总含税投资额为人民币265.59万元。交货时间为自订单发出去之日起15日内,具体以采购人下发的订单为准;交货地点为杭州市,质保期5年。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1 | 铅酸蓄电池 | (48V/500AH,2V单体) | 27 | 组 |
2 | UPS用后备铅酸蓄 电池 | (480V/150AH,12V单体) | 30 | 组 |
3 | UPS用后备铅酸蓄 电池 | (480V/200AH,12V单体) | 16 | 组 |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不含税总价为人民币235.04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6年1月1日年以来的相关(铅酸蓄电池)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采购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订单/结算单/发票。订单/结算单/发票需能体现对应框架合同,时间以合同载明的签订时间为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4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4.2招标文件 注册免费,网站首页提供操作手册。 方式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付款凭证,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 4.3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2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方式:支付宝/银行转账
4.4电子标书费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2月25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
6.2★检查报告:投标人应提供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或CAL (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认证)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前1年内有效的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型号为:铅酸蓄电池(48V/500AH,2V单体)和UPS用后备铅酸蓄电池(480V/150AH,12V单体)。检测报告中至少包含蓄电池的“蓄电池过度放电能力”,具体详见技术评分项相关要求。任意一份检测报告中未包含“蓄电池过度放电能力”或有不合格项则做无效标处理,未包含其他打分指标,则对应该项指标不得分。检测报告数据与技术文件应答不一致时,以检测报告结果为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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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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