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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粉煤灰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04-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7    
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粉煤灰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AL-03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粉煤灰销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0-AL-03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粉煤灰销售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粉煤灰销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粉煤灰销售项目: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6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4月09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04月17日16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5月07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5月07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七、其他公告内容

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粉煤灰销售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0-AL-034

1、招标条件

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  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 的委托,对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粉煤灰销售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

2.2实施 因机组临修、调峰等造成的机组季节性停运,每月产量会有所变化,招标人不予保证,投标人需自行评估灰量不确定性带来的经营风险,招标人对粉煤灰产量不承担任何责任);

2.3.2粉煤灰运输车辆的装载;

2.3.3放灰设备的检查、装载设备操作间、装载区周围环境的保洁,不能形成粉尘二次污染,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等要求。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服 务 期:自20200601日至2021531日,履行合同期间价格不作调整。招标人对合同期内粉煤灰质量、参数不作任何承诺,投标人对此应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带来的风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限额要求:粉煤灰3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6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

8)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3.2专用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的粉煤灰销售或使用业绩(2017年以来),且三年内销售或使用量共计不少于八万吨,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需提供合同封面、可以反映承包范围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并提供购销粉煤灰时的财务专用发票,一经发现合同造假、伪造,取消其资格。

3.2.2资质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粉煤灰使用或销售业务等内容,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车辆要求:

1)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具有15辆及以上的符合环保要求的粉煤灰运输车辆,并提供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完整的设备车辆名称、型号、吨位、使用年限,各种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2)投标人如非运输类公司,运输部分可以分包(本项目粉煤灰销售部分为不可分包项),但分包单位需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应与外雇运输公司单位签订运输意向协议,并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签订运输承包合同以满足招标人的生产要求(外雇运输公司也须具备和提供(1)条中的要求和所有材料),如合同开工前,未与运输公司签订外雇协议,招标人投标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3.2.5储存能力: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本企业拥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储灰库或租用储灰库(租期必须满足本项目的合同期限)的合同和资料,储灰库容量不少于30000吨,并提供本企业或租用储存粉煤灰库的有效证明。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须提供合同封面、可以反映承包范围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存储场地符合环保要求(要求提供目前不同角度储存库实际照片4张)。

2)招标人可对投标人所拥有的储灰库实地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可取消投标人报名资格;

3)投标人所拥有或租赁的储灰库须在营口地区内;

3.2.6人员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专业粉煤灰运输、储存、人员管理(足够的生产人员)、并在粉煤灰排放和运输方面具有专业技术、运输设备、安全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投标人的装卸及运输人员素质满足工作要求,具备工作经验和技能,各专业工种人员资质与技能符合规定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0409日至2020041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北京时间,下同)

4.2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可以按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请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发 如未收到回复请用第2种方式获取。

2)请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在 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详细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出不退。

5、资格审查

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招标公告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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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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