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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2020年犯人生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05-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2020年犯人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 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
行政区域 云南省 公告时间 2020年05月07日 20:32
现云南科保建设工程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2020年犯人生活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配送供应及相关售后服务工作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2.2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4采购预算总金额:8379992.00元 。A标段预算金额:1549996.35元,B标段预算金额:1629999.65元,C标段预算金额:3600000.00元,D标段预算金额:499996.00元,E标段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5个标段,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按标段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但投标人须分标段制作、封装及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对所投标段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可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采购清单如下:

标段代码

是否进口

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采购方式

交货地点(备注)

A

(A12020199) 其他谷物

粮食

356 , 321

公斤

公开招标

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

B

( A12021201 )蔬菜

蔬菜

392 , 771

公斤

公开招标

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

C

( A150107 )畜禽肉

肉类

75 000

公斤

公开招标

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

D

( A150105 )植物油及其制品

食用油

35,714

公斤

公开招标

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

E

( A150299 )其他食品

其他食品

100

公开招标

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




注:具体要求等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
2.6、交货 甲方对乙方交送的商品验收合格后,在次月对单付账,特殊情况延后。
2.8、供货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根据监狱日常所需计划的采购清单配送;
2.9、质量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动物肉品检测检疫标准》、《国家新鲜水果和蔬菜质量标准》、《农残检测标准》和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
2.10、配送要求:
根据监狱日常所需计划的采购清单正常配送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若采购人临时需要增加配送,物资保证在接到配送通知后12小时内完成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标段(粮食)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或销售能力;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2.2.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则需要提供2019年12个月由银行出具的流水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6.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粮食收购许可证;
7.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SC”生产认证;
8.其他要求: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B标段(蔬菜)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或销售能力;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2.2.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则需要提供2019年12个月由银行出具的流水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6.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7.蔬菜产品农残检验报告(不少于5个品种);                                                                 8.其他要求: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C标段(肉类)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或销售能力;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2.2.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则需要提供2019年12个月由银行出具的流水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6.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7.产品的动物检疫检测报告 ;
8.其他要求: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D标段(食用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或销售能力;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2.2.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则需要提供2019年12个月由银行出具的流水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6.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7.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
8.其他要求: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E标段)(其他食品)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或销售能力;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2.2.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则需要提供2019年12个月由银行出具的流水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6.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7.农残检验报告或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不少于10个品种);
8.其他要求: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四、 完成两种方式的报名后才算报名成功。
( 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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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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