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克拉玛依市 2020年外市电更新改造施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克拉玛依市 2020年外市电更新改造施工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8-04-04A-2020-D-D10059,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采购预算:443.52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施工范围包括克拉玛依基站电力设备巡检,变压器维修更换,高低压线路维修更换,远传电表更换,配电箱维修等施工采购,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基准价表及技术规范书。
1.3、实施地域:克拉玛依市。
1.4、计划工期:运营商退服类故障施工自采购订单下发之日起3个日历日之内完成建设任务;维修作业计划类施工自采购订单下发之日起20个日历日之内完成建设任务。
1.5、质量标准要求:国家和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1.6、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1.7、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或中标份额使用完毕(满足前述条件之一,合同终止)。
1.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9、标段划分及中标原则: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3个份额,每个份额1名中标人,共3名中标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4名中标候选人。
份额 | 实施区域 | 预算金额(万元) |
份额1(50%) | 克拉玛依区 | 221.76 |
份额2(30%) | 白碱滩区、乌尔禾区 | 133.06 |
份额3(20%) | 独山子区 | 88.70 |
合计金额 | 443.52 |
1.10、报价方式: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交一个折扣系数N(N≤1.00),即折扣系数N须小于或等于1.00,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注册的合法运作的企事业单位或合法有效的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仅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或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新成立单位,须提供从成立至2020年5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4、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资质三级或以上(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或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电监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
(2)
(3)专职安全员:2名专职安全员,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若企业主要负责人与
2.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8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或订单/发票/结算依据时间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服务项目业绩(电力施工或电力维修)。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若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为固定金额合同,则须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要求能体现具体金额和服务内容,同时须包括首页、签章页等关键页;若合同内无金额内容,则须提供相应发票,发票中须包含合同名称(或合同简称)或合同编号,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若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为框架协议,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协议下相应订单或结算依据或发票,业绩金额以协议下所有订单或结算依据或发票累计金额为准,若提供发票,发票中须包含协议名称(或协议简称)或协议编号,否则一律不予认可;若提供结算依据,结算依据中须包含协议名称(或协议简称)或协议编号,否则一律不予认可;若同一协议同时提供订单、结算依据和发票但金额不一致,则以发票金额为准。
2.7、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7年6月1日至今)内与履约能力密切相关的诉讼、仲裁情况说明及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除此之外)不存在任何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的书面声明。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 )、比德电子采购平台( )、比德电子采购平台( /)上发布。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 系 招标人 地 新疆办事处 邮 编: 830000 电子 联 系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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