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库尔勒发电
招 标 公 告
国电库尔勒发电 就国电库尔勒发电 2020年度石灰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实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1. 项目
2. 招标编号:0310-ZBZX-材料-20200139
3.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满足库尔勒发电 1、2号机组脱硫系统石灰石耗量最大为115t/d,预估年耗量约为:50000t/a。实际供货量以库尔勒电厂每月下发的需求单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4. 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第Ⅳ部分;
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5.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营业范围符合项目要求。(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或公章,如加盖公章,盖公章后须以图片形式放入Word文档中上传。)
5.2投标人必须是石灰石生产厂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如为经销商、代理商,应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或本区域的代理协议)。
5.3投标人近十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个300MW及以上燃煤火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且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质检证明、用户证明文件或结算申请单据等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或公章,如加盖公章,盖公章后须以图片形式放入Word文档中上传。证明文件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机组数量及容量、供货时间、供货量等)
5.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5 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 、中国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0年 8 月 12日至2020年 8 月 25 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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