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八一〇工厂汽车起重机(55t)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ZX-LNCC2001HW
招标编码:CBL_20200818_103235948
开标时间:2020-09-0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ZX-LNCC2001HW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汽车起重机(55t)采购(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汽车起重机(55t) 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汽车起重机(55t)采购项目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卸车到招标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培训、验收、技术服务、直至最后交付使用、取证、档案归档的完整性工程。
2.2. 设备
2.3. 数量:1台
2.4. 规格型号或主要技术参数:
(1) 最大额定起重量≥55t;
(2) 发动机环保标准:符合国五及以上标准;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
2.6. 交货
3.1.1投标人主体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备。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至开标前一天)具有类似汽车起重机设备的供货业绩(业绩均须附供货合同必要部分或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认可该业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类似汽车起重机设备定义:最大起重量≥50t汽车起重机。
3.1.3 投标人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1)通过ISO9001、ISO14001和OHSAS18000或对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资料证明(须包含资产负债表);
3)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提供书面文件,确保按时提供售后服务的措施;
4)提供制造商产品图册,且须包含本次投标的所有规格产品。
5)投标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况之一:
l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提供开标前七日查询结果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l 投标人近三年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投标人提供开标前七日针对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
l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提供开标前七日查询结果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3.1主体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备。
3.3.2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至开标前一天)具有类似汽车起重机设备的供货业绩(业绩均须附供货合同必要部分或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认可该业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类似汽车起重机设备定义:最大起重量≥50t汽车起重机。
3.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投标唯一授权委托,并装订在招标文件中。
3.3.4 代理商投标人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1)所代理的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ISO14001和OHSAS18000或对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资料证明(须包含资产负债表);
3)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提供书面文件,确保按时提供售后服务的措施;
4)提供制造商产品图册,且须包含本次投标的所有规格产品。
5)投标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况之一:
l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提供开标前七日查询结果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l 投标人近三年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投标人提供开标前七日针对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
l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提供开标前七日查询结果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到 2020 年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