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已由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安市综治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安发改〔2019〕46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广安市委政法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共广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安发改〔2019〕46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单位是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
2.2建设地点: 广安区金安大道2段303号。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建设指挥大厅、展示接待、研判室、业务用房、服务用房等共计约1441.11平方米 。
2.4计划工期: 3个月 。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经国务院同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的地区,相应资质被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或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的类似项目业绩(具体个数限定在5年以内已经完成2个或在3年以内已经完成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建筑业企业不得随意更换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应当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同意后,在10个工作日内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员信息变更手续。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在办理信息登记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省外入川建筑业企业和人员,行业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要求依法处理,并列入重点监督企业名单,对其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9月4 日0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0 年9 月8 日 23 时58 分 (见 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凭企业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未有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的,请到广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后领取。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9 月 28 日 9 时 30 分(见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实行网上递交,递交网址为http://ggzy.guang-an.gov.cn/(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签名后按程序完成确认上传,打印并保存“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未按要求上传、上传文件无法读取或逾期上传的视为投标无效。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本项目开标全过程通过今日头条直播,直播号:“1390902”,联系方式:15182691134,直播开始时间 2020 年 9 月 28 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应当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发布。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