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5/16-QT-36)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一、招标条件
包头东华热电 火车入厂煤接卸服务(15个月)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头东华热电 2×320WM机组15个月(暂定130万吨火车煤量,据实结算)的火车入厂煤接卸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75/16-QT-3601 | 火车入厂煤接卸服务(15个月) | 15个月火车入厂煤接卸服务,暂估130万吨。 | 200元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火车入厂煤接卸服务(15个月)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货运或装(接)卸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壹项燃煤接卸业绩(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招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8.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中国华电集团 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0-10 09:49到2020-10-1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0-10 09:49到2020-10-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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