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福宁湾滨海新城及基础设施PPP项目钢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钢筋材料,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即由招标人统一招标,采购合同由招标人下属各施工标段负责签订执行。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计量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市政、房建项目,包括行政服务中心及松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项目、福宁湾滨海新城基础路网建设项目、滨海新城邻里服务中心项目、霞浦县工人文化宫项目等4个子项目。总建筑面积7.15万m2,道路总长约9.9km,项目主要建设包括建筑、道路、桥梁、涵洞、给排水、电气及照明、电力排管、通信管道、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总投资额约149433.18万元,工期3年日历天,预计竣工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
2、招标范围:霞浦县福宁湾滨海新城及基础设施PPP项目钢筋采购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热轧光圆钢筋 |
HPB300Φ6 |
t |
200 |
|
2 |
热轧光圆钢筋 |
HPB300Φ8-Φ10 |
t |
290 |
|
3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Φ12 |
t |
232 |
|
4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Φ14 |
t |
300 |
|
5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Φ16 |
t |
4651 |
|
6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Φ18-Φ25 |
t |
8519 |
|
7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φ28-32 |
t |
499.88 |
|
合计 |
t |
14691.88 |
|
4、交货时间:预计2023年10月10日工程竣工,按需求计划分批交货,以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预计交货时间存在差异,入围供应商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霞浦县福宁湾滨海新城及基础设施PPP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具体位置由发包人通知为主;
6、质量要求:
(1)技术标准应符合国标《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17)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18)的规定。
(2)对于所供钢筋表面锈蚀、腐蚀、油渍,规格误差超规范以及影响工程使用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收。钢筋直条按9米或12米定尺,直条螺纹钢不应夹杂有不定尺钢筋,盘圆钢筋应为高线(每件有不超过两个端头)。如送到现场的钢筋观感质量和尺寸经检测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或拒付货款,投标人必须在3日内将不合格钢筋清出现场。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买方停工损失,投标人需予以违约赔偿。
(3)投标人所供钢筋力学性能、化学成分检测等应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的抽检。
(4)计量方式:直条螺纹钢为理计;盘圆、盘螺为过磅。投标人应保证供应货物理计重量在国标正差范围,招标人随时抽样检验。
(5)钢筋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必须随车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交买方验证人员。“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必须是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加盖合同方印章。对不是合同规定的出产厂家一律拒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卖方承担。
(6)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表质量,并测量每批钢筋的代表直径;钢筋外观检查不应有锈蚀现象,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现场检验时,如发现钢筋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锈蚀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买方拒收,由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当以上规程、规范、标准发生更新时,以最新版的要求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壹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参与本次投标的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提供1份)。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壹仟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所代理的单位出具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销售合同、品牌代理证明材料等),且代理的生产厂家需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代理商和生产厂家的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2017年-2019年)的钢筋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的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并提供近3年(2017年至2019年)相关查询结果页面。
5、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3日17:00前(获取招标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招标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标书: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元)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681557910(微信同号)
邮件:2070897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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