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第二批辅机设备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第二批辅机设备集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盛石路270号
2.2 规模:2台650MW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2020年9月开工,2022年12月第1台650MW级机组投产,2023年3月第2台650MW级机组投产
2.4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及标段划分:
(1)一次风机和送风机:
采购两台65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所需的4台轴流式动叶可调送风机设备和附件及4台轴流式动叶可调一次风机设备和附件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
(2)引风机:
采购两台65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所需的4台轴流式动叶可调引风机设备和附件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
2.5 交货地点: 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工程施工工地指定地点交货
2.6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中的交货进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及业绩要求:
标段一:一次风机和送风机
近5年(2015年1月1日起,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国内600MW 等级及以上新建机组至少3个电厂项目的动调轴流式一次风机、3个电厂项目的动调轴流式送风机投运业绩,并在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影印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供货设备型号的关键页等)
标段二:引风机
近5年(2015年1月1日起,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国内600MW 等级及以上新建机组至少3个电厂项目的动调轴流式引风机投运业绩,并在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影印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供货设备型号的关键页等)。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27日9:00起至2020年11月3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