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九台电厂1、2号机组制粉系统检修维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1、2号机组制粉系统MB3600/1000/490型风扇磨煤机16台,MGF-100型埋刮板给煤机16台及附属设备的维护和大小修工作,以及维护检修工作中风扇磨耐磨部件和材料的供货安装,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项目资金为自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九台电厂1、2号机组制粉系统检修维护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二级及以上或承修二级及以上或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完善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完成过单机300MW及以上机组配套的风扇磨煤机制造或维护业绩1项及以上或单机600MW及以上机组配套的中速磨煤机维护业绩3项及以上(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首页、能够反映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分包业绩无效)。
3.2.4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是风扇磨煤机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授权的检修维护单位(必须提供授权书)。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28日9:00起至2020年11月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