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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新海风电场2021年度场内道路及吊装平台养护施工 招标公告

   日期:2020-10-29     浏览:2    
 和平、新海风电场2021年度场内道路及吊装平台养护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平、新海风电场2021年度场内道路及吊装平台养护施工招标人为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和平、新海风电场2021年度场内道路及吊装平台养护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和平、新海风电场2021年度场内道路及吊装平台养护施工。

2.2建设地点:大庆市大同区双榆树乡大庆兴盛(新海)风电场。

2.3招标范围:

1)进场道路的养护(进场道路春、夏、秋季的养护和冬季清雪)。

2)风场场内道路的养护(风场场内道路春、夏、秋季的养护和冬季清雪的养护),维护期间必须保证风场道路宽度、长度不受侵犯。

3)各风机机位吊装平台的养护(各风机机位吊装平台春、夏、秋季的养护和冬季清雪,包括铺设铁板、平整场地等工作内容)。

4)各风机机位箱变维护平台及过道内杂草的清除(包括卫生清理)。

5)辅助生产维护、吊装用大型机械及车辆进出现场(包括吊装用车及生产用车在风场道路行驶中受阻的拖拽事项)。

6)养护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道路构筑物、道路附属设施等。

7)负责除配合吊装作业所需要的土建用料外其他所有建筑材料的供应。

2.4工期:自2021年3月16日-2022年3月15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提供近五年(2015.08.01-2020.07.30)至少三项建筑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名称、施工范围、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10月29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11月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681557910(微信同号)

邮件:2070897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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