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昭德路内涝整治工程(第二次)
补遗书一号
致:各潜在投标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需知前附表3.4.1条,本项目允许的保证金缴纳形式(由招标人自行勾选确定,投标人必须按照勾选确定的保证金缴纳形式进行缴纳,否则视为无效缴纳):☑现金缴纳(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修改为:本项目允许的保证金缴纳形式(由招标人自行勾选确定,投标人必须按照勾选确定的保证金缴纳形式进行缴纳,否则视为无效缴纳)::☑现金缴纳(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电子保函保单缴纳(电子保函保单无需附到投标文件中)
2、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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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宜源置业
2022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