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招标文件不予区分“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和“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按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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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要求1、土建造价负责人(1 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得 3 分。本项满分 3 分。2、安装造价负责人(1 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得 3 分。本项满分 3 分。其中招标文件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描述模糊,因为现在注册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和“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那是否可以认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和“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均符合要求,请招标人对此处评分要求予以准确的描述。
答:招标文件不予区分“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和“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按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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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石方工程中序号2清单编码010101002002,挖极软岩。项目特征明确石方堆场、外运费用综合考虑在单价中,与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的弃土补贴费重复是否重复。
答:重复,清单项目2清单编码010101002002,挖极软岩,不需考虑余方弃置及弃土堆场费,已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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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请招标人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是否按给定金额填报?
答:按给定金额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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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请招标人明确总承包服务费、计日工是否不需要报价?
答:不需要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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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人提供的CJZ文件中“承包人采购主要材料及设备”表中给定了材料代码、材料顺序、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投标单位根据自身管理水平报价,无法与表格中的内容(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及顺序完全一致,投标报价时是否按投标单位软件自动生成的“承包人采购主要材料及设备”表即可?
答:可以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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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二条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8):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7〕5号文件,取基本费率,是否应为“基本费费率×2”?
答:实为按基本费费率*2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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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石方工程中序号2挖极软岩项目特征明确弃石方运距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实结算与序号5余方弃置(石方)场内外运距、临时堆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是否重复?
序号为2,清单编码010101002002,项目名称挖极软岩,项目特征描述:5.弃石方运距: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实结算6.石方堆场、外运费用综合考虑在单价中,序号5,清单编码010103002005,项目名称:余方弃置(石方),项目特征描述:场内外运距、临时堆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重复,该两个清单项目特征中分别描述弃石方运距: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实结算、石方堆场、外运费用综合考虑在单价中和场内外运距、临时堆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是否均理解为石方外运?
土石方工程中序号1挖土方项目特征5.弃土运距: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时结算6.土方堆场、外运费用根据当地文件另列,二者自相矛盾,且与序号4余方弃置(土方)项目特征场内外运距、临时堆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重复
& &序号为1,清单编码010101002001,项目名称挖土方,项目特征描述5.弃土运距: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时结算与6.土方堆场、外运费用根据当地文件另列,是弃土运距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时结算还是另列?
序号为1,清单编码010101002001,项目名称挖土方,项目特征描述5.弃土运距: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时结算6.土方堆场、外运费用根据当地文件另列自相矛盾,与序号为4,清单编码010103002004,项目名称余方弃置(土方),项目特征描述1.场内外运距、临时堆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该两个清单项目特征中分别描述弃土运距:5.弃土运距: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时结算与6.土方堆场、外运费用根据当地文件另列和1.场内外运距、临时堆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是否均理解为土方外运?
答:(1)重复。清单项目1,清单编码010101002001,项目名称挖土方、清单项目2清单编码010101002002,挖极软岩,不需考虑余方弃置及弃土堆场费,已单列。
& &&(2)清单项目4余方弃置(土方)、清单项目5余方弃置(石方)场内外运距由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不需考虑弃土堆场费;结算时不因弃土运距、弃置类别、外弃方式等不同而调整综合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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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的弃土补贴费是否理解为弃土堆场费。在余方弃置中是否考虑弃土费用。
答: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的弃土补贴费可理解为弃土堆场费,结算时按实调整,余方弃置中不再考虑弃土堆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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