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司清远电厂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调试电源施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调试电源施工项目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本项目拟在清远电厂内部新建110kV调试用电临时电站一座(设备采用租用形式)作为调试电源,调试电源用电时间为2022年12月-2023年4月(暂定)共5个月。临时电站低压侧10kV电源通过电缆送至主厂房10kV配电室内。
2.1.2 本标段包含调试电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程配套防护围栏警示、征租地补偿(若有)、青苗补偿(若有)、用电业扩报装手续办理、线路施工、设备(含电缆)租赁、设备安装、设备高压试验、设备调试、供电验收及送电等全部手续办理、临时电站及配套使用完毕后的拆除工作。
2.1.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竣工。
2.1.4项目地点:广东省清远英德市沙口镇清远电厂内。
特别说明:考虑到电厂500kV送出线路投产时间的不确定性,如送出线路提前投产,则本项目不实施,由此产生的投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担。如项目已部分实施,则按报价表部分结算。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0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10kV及以上架空线路施工总承包施工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服务内容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10kV及以上架空线路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9-29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0-10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