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电力河曲电厂CEMS仪表规范化升级改造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的西北部,忻州市的河曲县,距县城直线距离约3km。该厂址东靠沙畔村,北有科村,东西为大东梁和水槽沟村,与陕西省的府谷县、内蒙古自治区的准格尔旗隔河相望。南距太原市约260公里,东北方向距大同市240公里。
2.1.2招标范围:1号、2号、3号、4号机组脱硫出口稀释法CEMS相关功能升级,1号、2号、3号、4号机组脱硫出口CEMS设备传输协议功能升级,1号、2号机组脱硫出口粉尘仪改造,1号、2号、3号、4号机组脱硫出口烟气流量计改造,1号、2号、3号、4号机组脱硫出口温度、氧量测点改造,1号、2号、3号、4号机组脱硫出口仪表开展环保验收,本项目所有供货、设计、施工、调试、服务。
2.1.3计划工期(施工)/服务期限(服务)/交货期(货物):合同签订后,每台机组招标方通知投标方后所需材料30天内到达现场,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每台机组脱硫入口CEMS环保仪表升级优化暂定工作工期为20天,具体根据各机组停机计划合理安排改造工期计划,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2.1.4质量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火电机组化学在线仪表及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系统)安装或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07 09:00:00。

